12月5日,記者從市車管所獲悉,近日,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研究部署,對機動車逾期未檢驗、駕駛證逾期未審檢等情況,將對相應機動車所有人、駕駛員全面落實提醒、告知、公告義務,避免群眾因告知不到位而引發問題。
當前,由于部分機動車車主、駕駛員疏忽,且因信息不對稱等諸多原因而導致的機動車逾期未檢驗、駕駛證逾期未審驗而引發的問題時有發生。根據相關要求,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通過全面落實提醒、告知、公告義務,督促、引導機動車所有人和駕駛人按時辦理相關業務。
據了解,提醒、告知、公告將采取“1+3+N”的模式。“1”是指依托“交管12123”APP;“3”是指通過媒體公告、電話短信推送、郵寄送達三種方式告知模式;“N”是指車輛類提醒告知業務13項,駕駛證類提醒告知業務13項,合計26項提醒告知,實現車駕管告知服務提醒“全覆蓋”、告知“全覆蓋”、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“全覆蓋”、無“交管12123”APP的群眾“全覆蓋”。(記者潘惠敏,通訊員姚華、程偉)